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招聘紧缺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录取和聘用
录取和聘用。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