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规定,结合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际,现将我中心201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专业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
(二)取得以下所列研究生专业(方向)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1.放射医学专业;
2.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
3.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
4.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
5.免疫学专业;
6.公共卫生检验学专业;
7.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三)取得以下所列本科专业(方向)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1.放射医学专业。
2.预防医学专业(仅限地方病防治方向)。
二、考核招聘的程序
(一)申报计划。根据省疾控中心人员需求计划,结合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向省卫生厅申报考核招聘人员计划。
(二)发布公告。经省卫生厅转发省人社厅核准的直接考核招聘人员计划数,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对象和程序。
(三)报送材料。自发布考核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前,招聘对象将个人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或投递到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处。
(四)考核招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
(五)审核确认。对考核合格、达成意向协议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省疾控中心将填写《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以上表册一式三份),经省卫生厅同意后连同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批件)等材料报省人社厅审核确认。
(六)办理手续。省疾控中心凭省卫生厅转发省人社厅的审核确认通知办理人员报到、岗位聘用、核定工资等手续。
附件: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2年直接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