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1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1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12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本次招聘名额为35名,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序号 | 聘用科室(部门) |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泌尿外科 | 泌尿外科医师 | 1 | 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博士 | 外科学(泌尿外科方向) | 有医师资格证书 | |
2 | 老年科 | 老年科医师 | 1 | 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博士 | 内科学 | 有医师资格证书 |
3 | 儿科 | 儿科医师 | 2 | 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及以上 | 儿科学 | 有医师资格证书优先 |
4 | 小儿外科 | 小儿外科医师 | 2 | 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及以上 | 外科学(心胸外科方向);儿科学(小儿骨科、小儿脑外、小儿胸外、小儿ICU方向)儿科学(小儿普外)要求博士 | 有医师资格证书 |
5 | 康复医学科 | 儿童疾病康复医师 | 1 |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 | 儿科学 | 有医师资格证书优先 |
6 | 妇产科 | 妇科B超医师 | 1 | 研究生: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硕士: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诊断方向);本科: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超声诊断方向) | 有医师资格证书 |
7 | 口腔科 | 口腔科医师 | 4 |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 | 口腔临床医学 | 有医师资格证书优先 |
8 | 放射科 | 放射科医师 | 4 |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血管介入医师 | 1 |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介入方向) | |||
9 | 核医学科 | 核医学科医师 | 1 | 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10 | 精神科 | 精神科医师 | 1 | 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有医师资格证书 |
11 | 疼痛科 | 疼痛科医师 | 2 | 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 | 有医师资格证书 |
12 | 医学研究中心 | 实验指导员 | 1 | 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硕士 | 免疫学 | |
13 | 临床科室 | 临床医师 | 13 | 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博士 | 各临床医学专业 | 有医师资格证书优先 |
四、报名
(一)报名所需资料
个人简历1份,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1份(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岗位有亚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供能证明亚专业方向的成绩单或录取通知书或学籍卡等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鲜章),其他与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复印件1份。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邮递资料方式。将本人详细简历及相关资料快递至以下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文化路63号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 李老师收 电话0817-2262115
(三)报名日期:从即日起至2012年4月31日。
五、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简历初选、面试和技能考试的方式选拔。单位与考生双向选择,单位择优录用。
面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届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的畅通。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单位确定后电话通知考生。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的规定,药学相关招聘职位报考者除需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要求,报考者乙肝“两对半”除表面抗体外均应为阴性。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公示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卫生厅网站上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通知报考者报送相关材料,并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四川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对报考者材料进行审查后,报省人社厅审核确认。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九、咨询电话
0817-2262115。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