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市太仓市事业单位选聘部分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条件
㈠选聘范围
2017年部分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须被部分高校本一批次录取,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本科学历的,限苏州大市范围生源或户籍;
2. 研究生学历的,不限生源或户籍。
㈡选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 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 服从组织分配;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