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程序,我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已圆满结束,省市批准招聘计划115名,因报名人数和招聘岗位不足3:1比例,按规定核减了54个岗位,实际招聘61名,建筑工程类岗位在办理聘用手续时1人放弃。为满足我县教育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政府同意,对核减的54个岗位和放弃的1个岗位(合计55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原制定的招聘方案程序,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设55个岗位,招聘5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
(一)教育系统:21名。
高中教师14名,其中:数学4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2名,物理4名,生物1名。
高中教师报考条件: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岗位相近专业,大名县户籍或生源地,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的或尚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但已通过高中教师资格的笔试、面试,并且申请了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均可以报考高中教师岗位。
大名县职教中心:教师4名。其中:畜牧1名、园林2名、播音主持1名。
大名县职教中心报考条件: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要求相近专业,大名县户籍或生源地,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尚未取得教师资格,但已经通过了非幼教教师资格的笔试、面试,并且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均可以报考大名县职教中心岗位。
幼儿教师3名。报考条件:要求大名县户籍或生源地,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幼教相关专业,并取得幼教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幼教教师资格证,但通过了幼教教师资格的笔试、面试,并且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均可报考幼教岗位。
高中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聘用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任教学校。
(二)卫生系统:大名县人民医院30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二批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不限制户籍或生源地。
(三)其他事业单位:4名。其中:
环境工程相关专业1名,食品类专业1名,统计类专业1名建筑工程类专业1名。
要求大名县户籍或生源地,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毕业生。
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35周岁(报考县医院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计算日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2、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得报考;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聘用后待遇
1、县医院被聘人员纳入大名县财政差额事业编制。
2、教育系统和其它事业单位被聘人员纳入大名县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
所有被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留在事业单位工作,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本公告在大名县党政信息网、县电视台、毕业生就业指导微信平台(微信号:dmjiuyezhidao)同时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19日—11月27日期间到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计划综合管理股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不休息),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310-6586125。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教师岗位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版蓝底1寸照片9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填写《大名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命题和评卷委托外地具有事业单位招考资格的机构或考试中心实施,笔试内容按照岗位不同分别命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点选在具有高考资格,能够全程监控录像的学校,严格按照高考标准执行,监考人员全部从县外聘请。
4、笔试成绩公示。在党政信息网、人社局公开栏、微信平台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面试人选。
5、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示期间进行)。查阅档案,防止弄虚作假,审核应聘者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籍等信息与档案是否一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设置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6、面试。面试命题委托外地具有事业单位招考资格的机构或考试中心负责,面试内容根据岗位不同分别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每场面试考官设7名,全部从县外聘请。
7、总成绩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末位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拟体检人选在党政信息网、人社局公开栏、微信平台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体检程序。
8、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9、考察。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全面考察,进一步核准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0、拟聘人选公示。拟聘人选在党政信息网、人社局公开栏、微信平台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就业、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其它原因不能聘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它有关事项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考生记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2、考生通讯保持随时畅通,招聘程序的时间安排及时在大名县党政信息网、人社局公开栏和微信平台同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或其它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信息公开方式:大名县党政信息网、大名县人社局公开栏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微信平台。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大名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大名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做出调整。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12388(县纪委监察局)
政策咨询电话:0310-658612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