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16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学校概况请在四川中医药高等学校网站上查阅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中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限制;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愿意在我校服务5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名额和专业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四川医专2016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9点至12月1日18点。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通知公告(http://www.scctcm.edu.cn)。
(三)报名所需资料
1.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我校网站上下载表格,填写《2016年四川医专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将身份证、报名表、个人简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或复印件传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电子邮箱1346637365@qq.com。
五、考试考核
1.资格审查及时间
学校根据应聘者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将在学校网站公布名单,同时学校将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注意网上查询和保持电话畅通。
2.考核时间
2016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参加考核的人员在考核前30分钟内到考核地点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北区教学楼指定地点(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届时校内将张贴资格审查和试讲具体地点指示牌。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⑴ 《2016年四川医专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
⑵ 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⑶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特别提示: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专业以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
5、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应聘者应具备的本学科本专业知识和应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6、考核方式
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教师基本素质等。应聘者按照学校指定的教材(详见附件3),现场随机抽取试讲内容,备课30分钟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试讲结束后再另行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
试讲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考核结果的合计得分按试讲和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计算,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
学校按照录取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最后合计得分等于或低于75分者,不再进入体检环节。
7、考核地点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北区教学楼(绵阳市教育园区4号路),具体地点以校内张贴的指示牌为准。考生可乘13路在教育路中段站下车步行到北校区。因离城区较远,请应聘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六、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到综合性二甲及其以上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来校参加考核面试时请带上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用于粘贴体检表。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四)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考核第二天进行。
七、考察
由我校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学校和主管部门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对经过试讲、综合面试、体检及综合考察等考核所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及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及专业、考核成绩,拟聘岗位等,同时公布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和我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我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校与拟聘用考生签定《就业协议书》,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3份;
(二)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三)拟聘用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政审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并为其办理入编、档案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我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联系人:0816-6338224.2381175.张老师,杨老师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