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规定,台州技师学院(筹)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技师学院(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4月批准设立的,由台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综合性技师学院,属于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台州技师学院筹建期间依托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学院以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技能积累创新为重点,以国际合作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突破口,以优势和特色专业构建为先行,力争创建一所与国际接轨、工匠品质鲜明、管理智慧科学、办学全国先进和省内一流的技师学院。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29人(专业技术岗位27人,管理岗位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台州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详见附件1。
招聘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
3.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tzks.net)。
其中,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tzks.net)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时间
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择期组织业务考核。
(三)报名
应聘者填写完整的《台州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基本材料(包括本人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有配偶、子女者还需附上配偶、子女简况)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台州技师学院(筹)组织人事处邮箱tzjsxyrsc@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资格审查和初选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五)业务考核及评鉴
对入围人员以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答辩、试讲、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师德、业务能力的考核;必要时组织校内外专家就其学术水平等进行评议并作出鉴定,鉴定结论作为重要参考指标。业务考核由评委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业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业务考核及评鉴等结果择优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业务考核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或经体检、考察后违约的,根据缺额,可在相应岗位业务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或台州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0576-88456098)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台州开发区学院路788号台州技师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服务中心1楼110室),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456098,电子邮箱:tzjsxyrsc@163.com
联系人:梁老师
台州技师学院(筹)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
2.台州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报名表
3.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