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试讲、答辩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