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水利部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2017年度面向各高校、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和高校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工程勘察专业技术岗位 | 全日制 | 工程地质、岩土工程 | 1 | |
硕士研究生 | |||||
2 | 工程测量专业技术岗位 | 全日制 | 工程测量、摄影测量 | 1 | |
硕士研究生 | |||||
3 | 岩石试验专业技术岗位 | 博士 | 岩石力学 | 1 |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备岩土试验工作经验者优先。 |
研究生 |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应聘人员学历和专业基本要求见招聘岗位表;
(四)身体健康, 能够胜任野外工作;
(五)年龄要求: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有三年工作经历以上的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四、主要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受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可在周一至周五到水利部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415室(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2689#)报名。
网上报名:下载本公告后附表《水利部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附以下报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至cjwcks@263.net。
2、报名要求:本人身份证、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报名截止后,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2016年12月下旬,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1、笔试
考试地点:水利部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
笔试时间拟定为2017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应聘者收到《水利部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招聘考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报考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至少不低于计划招聘数的3倍人数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若该岗位报考人数不足三人时,该岗位空缺。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应聘者收到的《水利部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和面试各50%权重计分。
3、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的交通费、食费自理。
(三)体检
面试考试完毕后,按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序,按1:1比例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组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五)公示
公示时间定于2017年2月中旬。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选,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毕业院校等。
(六)聘用
招聘结果报长江委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审批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1、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水利部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组织监督小组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2、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的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如发现在招聘工作中有违规行为,欢迎大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7-82927045 82828285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2689号,邮编430011。
联系电话:027-82927052 82927037 传真:027-82927037
联系人:石纲 罗红
二O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