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实现脱贫就业,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经县政府同意,以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在全县公开招募部分困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回魏县报到、具有所应募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所在乡镇户籍或居住条件、家庭贫困未就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募岗位
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本次招募计划为:魏州街道办5人、魏城镇4人、边马乡5人、大辛庄乡4人、北台头乡4人、仕望集乡3人、院堡镇3人,共7个乡镇28人。
三、工作待遇
按上级文件发布的魏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岗位补贴(2016下半年为每人每月1380元),并为招募人员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保、工伤保险3项社会保险费单位负担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
四、人员确定
如某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募人数,则直接聘用;如大于所招募人数则由县人社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程序,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五、人员管理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由县就业局以及所属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乡镇(街道)要加强日常考勤,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县就业局要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并加强业务指导和考核,确保业务顺利开展、服务快捷高效。《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期限暂定一年,期满后由县就业局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对无故脱岗旷工、工作成绩差、服务态度差,群众有反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扣发岗位补贴至止解聘等处理。协议期间,招募人员如辞职或被其他单位录用,应提前一个月向县就业局提出申请,以便统筹考虑人员。
六、工作职责
招募人员在县人社局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具体指导下,开展辖区内以下工作:
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方面工作;
2、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方面工作;
3、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方面工作;
4、其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方面工作。
七、报名材料
符合招募范围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在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申请表》、《河北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认定表》(其中:居委会或村委会调查一栏负责人签字要求村支书或村主任;街道办或乡镇政府负责人签字要求主管民政工作的副职、乡镇长、或书记其中一人;县民政部门认定负责人签字要求主管科长或主管副职)等材料报名。同时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实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应募人员不符合规定,立即终止其应募资格。
相关表格可在魏县党政网(http://www.wei.gov.cn/)或魏县人社局网站(www.hbwxrsj.gov.cn)下载。
八、报名地点
魏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就业局窗口
九、报名时间
2016年 12月7日至 11日下午5点前(星期六、日到县人社局综合办公楼二楼就业局215房间报名,电话:0310-35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