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咸阳一家企业超排污染物,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可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79天后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这是陕西省根据今年新实施的《环保法》开出按日计罚的首张“天价罚单”。按日计罚是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此你怎么看?
【解析】
在陕西省之前,河北、山西、新疆等省份,都已经开出了相关“按日计罚”的罚单。“按日计罚”是新环保法的有力武器,也确实可以将企业罚痛、罚怕,然后督促其整改,消除相关违法排污等行为。
但随着“按日计罚”的罚单越来越多,其背后一些问题也日渐暴露。对此,我们还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相关执法部门“以罚代管”,甚至搞罚款经济。
有些执法部门依赖于按日计罚的“经济处罚威力”,在首次处罚之后,不再进行必要的督促与监督整改,直到污染天数增多后,才去开一个更大的罚单。
第二,纸上罚款、无人缴纳问题。
“按日计罚”罚单就媒体公开报道的情况看,全国已经不下30起,相关罚款金额也早超过了千万元,但这些都成为“纸老虎”。所以,罚单开出之后,相关后续工作,显然还需要跟进,需要加大力度。
第三,大企业“罚不痛”,小企业“不怕罚”等情况。
一方面是一些垄断企业,国字号企业等,不在乎罚款,甚至不怕“按日计罚”,或者总有办法不缴纳罚款,转嫁罚款等;另一方面是一些小企业大不了关门大吉,然后再想办法另起炉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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