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分配;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3. 昆山户籍;
4. 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6. 能熟练地操作电脑;
7.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
8.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并填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报名者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 12月30日9:00-16:00
报名地点: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505室(市政府),昆山市台商服务中心。
三、笔试与面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台商服务中心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57379322
监督电话:57367702
本简章由昆山市台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昆山市台商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23日
附表1:2016年昆山市台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