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海淀区2017年考试录用选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1月11日-13日9:00-11:30、13:30-18:00
二、地点
海淀区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科(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观村人才发展中心428房间)
三、携带材料
考生须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一)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二)笔试成绩通知书;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六)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七)北京市招录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推荐表原件(见附件一)(获得相当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八)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说明
(一)如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二)考生资格复审时要携带填写规范的北京市招录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二。
联系人:刘玉秀
联系电话:88506572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