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干部续聘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0〕94号)相关规定,经本人自愿申请续聘和组织考核合格等程序,现将2007、2010、2012和2014年大学生村干部续聘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从2017年1月11日起至2017年1月17日止。广大干部群众如有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南溪区大学生村干部服务中心反映(电话:3339018)。
中共宜宾市南溪区委组织部
2017年1月11日
附件:拟续聘人员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