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过程中,1名入围体检对象尚在妊娠期内,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检查,按有关规定暂缓聘用。现其孕期结束,经补检及考核,结论合格,根据公告精神,予以拟聘用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7年2月17日起至2月27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衢江区行政大楼5楼0550室,邮编:324022,联系电话:3838728;衢江区卫生计生局人事科,地址:衢江区行政大楼3楼0342室,邮编:324022,联系电话:3838977。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16日
附件:2016年衢江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妊娠结束后补检及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