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奉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与要求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要求;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其它要求 |
文印中心排编人员 | 2 | 1、女性,已婚已育,奉化户籍,年龄不限; 2、工作认真仔细,有责任心。 3、熟悉电脑编排软件操作。 |
驾驶员 | 1 | 1、持有A1驾照;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3、要求男性,40周岁以内,奉化户籍,城区居住; 4、无公安机关登记的犯罪记录; |
面点师 | 1 | 1、年龄不限,奉化户籍;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3、有面点制作工作经验,持有厨师证者优先考虑; 4、工作认真仔细,有责任心;能够适应厨房工作环境,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
服务员 | 1 | 1、要求女性、奉化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 3、有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奉化区南山路198号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
3、报名者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健康证、厨师证(如有)、驾驶证(如有)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张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份。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必须相符。
(二)面试
1、用人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与要求,对应聘者的工作经验、技能水平、安全操作、协作精神、爱岗敬业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面试结束后,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3、面试方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对符合录用条件的拟聘用对象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同类编外人员相关规定确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五、注意事项
应聘者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 0574-88975338,13456177822 陈老师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
2017年2月17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