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队员四名,招聘后以劳务派遣制形式派遣到绍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男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年龄22至27周岁。
2、身体健康,身高1.75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在4.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3、拥护宪法,遵守法律,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特勤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有下列情况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考虑:
(1)从事过反恐作战、军事专业训练的退伍军人;
(2)在部队各类比武中成绩优异的;
(3)体能素质特别优秀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工作职责
特勤队员主要职责协助公安机关治安巡逻防控、突发事件处置、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以及抢险救灾等任务,支队统一安排住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三、工资待遇
月基本收入3000元以上,有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月23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
2、地点:绍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绍兴市区解放南路延伸段绍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内(绍兴中专南侧),联系人: 黄海峰 ,报名电话0575-88582771。
3、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本人户口簿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照4张。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与照片不予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评
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400米跑、3000米、引体向上三个项目的体能测评,择优录取(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体能测评决定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委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聘用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个月试用期,其中前一个月为培训期。
绍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绍兴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