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聘)18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聘)范围
全省符合具有拟进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人员身份(工人身份除外)的在编在职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非在编人员。
二、考调(聘)职位及名额
区政府办公室科员1名;区计生局科员1名;特兴镇政府科员1名;长安乡政府科员1名;双加镇政府科员1名;区食药监局科员1名;区就业局科员1名;区社会经济调查队科员1名;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员1名;区审计信息中心工作员1名;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工作员1名;区老年大学工作员1名;区计生指导站工作员1名;区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员1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员1名;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工作员2名;区食品药品保化品检验监测站工作员1名。
三、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法守纪,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业务素质:具有与拟进岗位、职位要求所需的专业技能、能力水平和资格条件。
3、身份:具有拟进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人员身份(工人身份不予报考)。区外乡镇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直接报考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职位。
4、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或近五年来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4日以后出生)。
6、具体各职位条件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开考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其中,教师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4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6)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考调(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调(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3日至6月4日(8:3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1室(龙马大道区政府大楼六楼)。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工作经历证明(1份),公务员(参照公务法管理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事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性质及干部身份的证明(加盖鲜章)。
(2)《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开考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报名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6月7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的折合总分为100分。
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和该职位考调(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开考比例(不低于2:1)或取消该职位的考调(聘)。
3、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内容含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等。
笔试时间:2012年6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聘)职位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等于或高于本次我区各职位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的为合格,低于平均成绩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
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拟考调(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某职位实际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该考生面试成绩等于或高于本次我区各职位参考人员平均成绩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动(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
三、纪律监督
公开考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杷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报考人员调动(聘用)资格,参与组织考调(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考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2522293
附件1:2012年泸州市龙马潭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开考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注:《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开考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泸州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5月25日。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的文件。《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开考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