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按照我市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日程安排,请以下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携带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于2012年5月29日到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三香路389号)办理领证手续。联系电话:0512-68622045。
注: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领到毕业证书后,再到上述地点办理领证手续。应届毕业生领证截止时间:2012年6月29日。
苏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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