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个体零散税收征管,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税员,外派到都江堰市地方税务局工作。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原则
招聘岗位为外派到都江堰市地方税务局从事个体零散税收征管和办税服务窗口的协税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二、招骋名额。根据城市社区和乡镇个体零散税收以及政务中心纳税服务窗口的工作需要,此次招聘协税员30人。
三、条件
1、男女不限,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后,1991年12月31日前出生);身高:男在1.70米以上,女在1.60米以上。
2、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五官端正、容貌端庄、身体健康。
3、大专以上学历,经济、外语、计算机类专业。
4、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的运用。
5、服从工作分配。具有相应税收工作经验或从事过“村大生”工作的优先。
四、招聘程序
1、公告
在都江堰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2012年6月3日(7天)。
3、报名地点:在都江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天府大道639号。
4、报名手续: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退伍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直接领取报名表进行填报。
5、报名资格审查:由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和都江堰市地方税务局负责。
6、面试:面试在报名时间满后进行,面试时间电话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其他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
7、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拟招聘对象),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地税局税收的要求进行。
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8、考核: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成都易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定2年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1、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工资标准的80%。
3、试用期满后签定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5、聘用人员聘用期限由聘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6、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招聘纪律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
2、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或取消应聘资格。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