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消防文职雇员,共计2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截止2017年12月31日,应聘驾驶员、厨师、厨房勤杂工岗位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驾驶员、厨师、厨房勤杂工岗位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女性身高155cm以上,男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或无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消防工作的重大疾病)。
体重标准的条件要求: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cm)-110)公斤的1.3倍。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七)应聘文秘、文员岗位的,有消防文员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做水平优先考虑。
(八)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录用: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家庭主要成员在文革、动暴乱等重大历史时期或事件中有问题的;
8、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9、本人、直系亲属有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或正在服刑的;
10、工作学习中有重大泄密问题;
11、不服从军事化管理的;
12、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13、其他不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相关内容要求的;
14、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职位数量及岗位能力要求
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支队机关的日常工作事务。本次招聘主要有以下职位,各岗位能力素质具体要求分别为:
文秘岗位4人。协助开展办公室工作,具有一定统筹协调、管理能力,责任心强,协助开展文秘、会务、文件资料处理等工作,有较好文字功底、熟练使用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
一般文员8人。协助开展内勤工作,主要负责资料和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等,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熟练使用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
会计1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协助开展会计工作,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保密意识强,熟练使用财会软件和计算机,具有一定文字能力。
接警员4人(女)。协助开展接处警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吃苦,保密意识强。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网络运行和维护基本知识。
厨师1人。具备厨师证,中级以上水平,能满足多人就餐的膳食制作,有大中型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厨房勤杂工1人。能协助厨师开展膳食制作的准备工作,能完成餐具、炊具和厨房的保洁消毒工作。
驾驶员2人。持有驾驶证B照以上。安全意识强,能吃苦,懂一定的汽车维护保养知识。学历可放宽至高中。限男性。
宣传员3人。新闻写作或中文专业毕业,协助开展宣传中心工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文字功底过硬、有宣传经历的可放宽专业。
四、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和政治考察、笔试(驾驶员、厨师、厨房勤杂工参加技能考核)、面试、体检、公示、培训、入职。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投电子简历至:270738558@qq.com(报名表附后),或在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组干科处现场确认报名。
地址:广安市迎宾大道133号(广高新城旁)。
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上午9:00至3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及政治审查
1、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本人学识水平或工作实绩的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等资料,现场进行报名。现场报名时提交上述资料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优先录用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支队招聘领导小组结合招聘岗位职位和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接受报名。
2、政审考察
由支队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审查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审查材料。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经资格、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培训、入职。
1、笔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通知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
消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写作等。
笔试时间:2017年3月21日
笔试地点: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3月22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进行笔试成绩排名,根据招聘计划与报考生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排名顺序进入面试阶段。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结束后,成绩现场公布。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时间:2017年3月23日
面试地点: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
3、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时间:2017年3月24日上午8:00
体检地点:广安正康医院体检中心,要求禁水禁食。
4、公示
经资格和政治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由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确定录用名单,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天。
公示期满后,按照招聘人数与公示合格人员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职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5、培训
通过以上环节的人员,由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集中组织不少于一周的队列警容、礼节礼貌、工作生活秩序等培训。
以上各环节,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关考试、考核和测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聘用及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按照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职雇员管理规定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前期公示合格人员按成绩替补。消防文职雇员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发放工资2300元/月。正式签订用工合同后,按岗位发放工资,具体为:
一般文员:2500元/人·月
文秘岗位:3000元/人·月
接警员:2700元/人·月
宣传员:3000元/人·月
会计:4000元/人·月
驾驶员:A照,4000元/人·月;B照,3500元/人·月
厨师:4500元/人·月
厨房勤杂工:2000元/人·月
以上工资均为扣除代缴保险基金后个人所得,加班费、年终奖等依据有关国家规定执行。
六、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公告所列方式之外的任何方式接受报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凡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未尽事宜由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杨干事:18381132155
李干事:15284960006
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