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2017年眉山市美术馆公开考核招聘艺术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将经过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示由眉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68605。
社会监督电话:028—38444444(市纪委)
028—38168560(市人社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