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规定,我局经过公开发布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并经局党组研究,提出拟聘人员为杨晓玲,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算。
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杨晓玲,大学本科,皖西学院经济管理系市场营销专业。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眉山市档案局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具本人真实姓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公示对象拟聘资格。
社会监督电话:028-38163700。
本公告由眉山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眉山市档案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