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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
2017年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
报名时间 |
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
报名要求 |
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报名所需相关证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后不再受理。 |
考试程序 |
(一)笔试内容:文秘业务、计算机运用、相关法律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
(二)面试名额和面试内容:笔试后,按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内容为对工作的了解情况和适应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
(三)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考试由屏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在屏山县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
体检与考察 |
(一)体检 |
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
(二)考察 |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统一组织综合考察。 |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或者依照招聘方案规定取消拟聘资格的,按照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
联系电话 |
0831—5702025,联系人:王宇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