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学校录取工作规定及各培养单位复试方案精神,专业水平考核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9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9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外,东凌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等培养单位各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按培养单位复试方案执行)。复试阶段各项成绩有不符合要求者,请尽快通过国家调剂网调剂至其他高校。
二、本次公布的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仅包括3月26日前第一批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各培养单位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在本网站上陆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分党委开始对拟录取考生调档、政审。
三、各培养单位复试成绩公示名单中不含推免生,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考生。推荐免试生拟录取名单请查询:http://yzxc.ustb.edu.cn/zsjz/sszs1/5224.htm。
四、部分培养单位第一次复试后因合格考生人数不足或复试合格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造成招生指标尚有空余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复试,第二批调剂或复试拟录取名单请登录各培养单位主页查询公示信息,各培养单位网址请登录http://yzxc.ustb.edu.cn/yxzl/index.htm查询。
五、复试报到时应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的,未提交者,请4月10日之前将认证报告或有关材料提交研招办,因未及时提供导致无法通过教育部拟录取审核,届时将取消本人拟录取资格。
六、已向所报考培养单位申请修改录取类别者,请于4月10日前将个人申请提交所报考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出具审批意见后统一提交研招办,未提供或未获批准者,将按原报考类别录取。
七、因故未能参加校医院体检者,请于4月10日前向校医院保健科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表格下载:http://yzxc.ustb.edu.cn/zxzx/cybg/4265.htm;体检不合格者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请于4月20日前向校医院保健科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复检报告(保健科电话010-62332793),未能提供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八、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均需于2017年4月10日至起2017年4月25日,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y1.ustb.edu.cn:8080/ksxt/login.aspx)确认或修改本人常用手机号、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底前寄达)。
九、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 院 名 称 | 复试成绩公示 | 拟录取名单公示 |
土木与资源工程学院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 点击查看 | 待更新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点击查看 | 待更新 |
机械工程学院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自动化学院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数理学院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文法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外国语学院 | 待更新 | 待更新 |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 待更新 | 待更新 |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 待更新 | 待更新 |
工程技术研究院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钢铁冶金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北京科技大学研招办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