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度湖北省农业技术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凡符合条件,拟申报农业技术副高级和省直中、初级职称评审人员,未获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从事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工程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解决农业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农业实际问题案例分析。
三、测试方式
采取论文答辩和专业测评相结合进行综合测试,按百分制计分,其中论文质量占30%,论文答辩占30%,专业测试占40%。
四、报名时间
2017年5月5日前,请参加面试人员将《面试报名表》(见附件)和取得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以来撰写的论文1篇各2份邮寄到省农业厅人事处(地址:武昌区武珞路519号,邮编:430070),逾期不予受理。
五、测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上午8点整
面试地点:省农业厅行政楼
联系人:方 非 联系电话:(027)87870396
六、测试相关要求
1、省农业高评委办公室对参加测试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汇总,按专业分成农学、植保、土肥、园艺、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业综合(农业资源环保、行政执法、农业教育)等8个系列,于2017年5月20前将分组人员名单在湖北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如有异议请于5月23日前及时反馈。
2、测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通知的时间参加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收取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费100元/人,在面试当天一并收取。
七、测试结果和成绩效用
参加本次面试测试合格的,证书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省农业高评委办公室下发。成绩合格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
2015—2017年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其分值按10%折算成分值带入量化评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评审。
湖北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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