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参与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工作,并及时完成我市残疾人维权工作配套实施方案的制定任务。
二、积极参与涉及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按照我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十一五”实施方案要求,不断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
四、积极培养辖区优秀残疾人代表当选县(市)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切实发挥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和联系,为他们参政议政提供服务。积极协助他们提出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建议和提案,认真办理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建议和提案。
五、深入推进无障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无障碍监督员队伍组织,加强对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督查,做好迎接全国检查验收工作。积极推进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逐步开展无障碍进社区工作。
六、认真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健全残疾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残疾人信访反映问题和实际困难,不断健全残疾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协助查处侵害残疾人权益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