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剧院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隶属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集琼剧创作、研究、传承及演出为一体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省文体厅批准并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院决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人员,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及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于2017年6月5日至9日到海南省琼剧院办公室报名。具体地址:海口市海府路69号办公楼4层;联系电话:0898-65342152。
2.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琼剧院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后3日内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公开报名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省琼剧院负责。
1.笔试时间:
待定(具体时间、地点查看笔试名单公告或详见准考证)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作为主要测试科目。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管理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理论知识;专业类岗位采取现场展示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才艺技能展示和专业知识问答。
(2)面试时间与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查看笔试成绩公告)
(3)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管理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为占60%、40%,专业技术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为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省琼剧院领导班子开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省文体厅审核通过后,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人才招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经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琼剧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海珍
联系电话:0898-65342152
传真:0898-65239303;电子邮箱qjybgs001@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42389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