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春季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细则和《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就保山市2017年春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在我市申请认定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且现场确认已通过的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申请专业与毕业证专业不一致人员(测试申请人请于2017年5月25日以前到市教育局402室办理缴费手续)。
二、测试方式
以说课加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人测试时间为30分钟以内。
三、时间、地点
时间:5月27日一天,具体测评时间看附表。
地点:隆阳区一中初中部格致楼。
四、测试组织和程序
(一)说课题目的选择
测评对象在申请任教学科范围内(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在高二教材内)自定1个内容进行说课,在测评时将说课稿(一式三份)提交评委老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自己手上的,测评时一并交予评委)。
(二)面试(答辩)内容
测试组根据测试要求,结合测试对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新课程标准、现代教育理论,提出答辩题目1-2个,由测试对象进行答辩。
(三)测试步骤
1.测试对象准备说课内容。
2.根据通知时间安排,测试对象持身份证到测评点进行身份确认,然后参加测试。
3.测试过程
(1)测试对象自我介绍,将说课标题、姓名写在黑板上。
(2)测试对象根据自选的说课内容脱稿说课(控制在15分钟内)。
(3)根据说课的内容,由测试小组提出答辩题目1-2个,由测试对象进行答辩(控制在15分钟内)。
4、测试组汇总测试结果,作出鉴定。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测试对象弄虚作假或舞弊者取消测试成绩。
2.严格作息时间,上午8:00开始,下午14:30 开始。参加测试申请人必须提前15分钟携身份证报到验证身份,测试后统一集中,由评委宣布成绩方为测试最终结束,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和测试不合格的、早退的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3.如有现场确认通过需参加测试,但不在测试名单上的人员,尽快联系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2122926、2125387。
4.未按时间交测试费的测试人员将取消其教师资格编号。
保山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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