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粤教高〔2012〕1号)、《关于开展2015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69号)、《关于2015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职函〔2015〕89号)、《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36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证2017年我院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对口中职学校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坚持有利于中高职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引导专业紧贴产业发展需要,加强人才培养针对性与适应性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形成鲜明办学特色的原则。着力构建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通过组织转段选拔考核,选拔具备较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中职学生,到我院相应专业就读,探索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高技术技能人才。
二、考核对象
2015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粤教职函〔2015〕69号和粤教职函〔2015〕89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学生。
三、试点专业及计划
我校根据对口中职学校试点专业的招生规模和学生素质情况,申请增加或减少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请看我校招生章程。
四、考核要求
(一)转段考核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
考核方式包括专业理论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其中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
根据我院与对口中职学校开展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实施较好、专业课程能够合理衔接的情况,专业理论考核拟采取对中职学段专业课程认定的方式,即以中职学段3-5门专业核心课程的平时成绩作为专业理论考核成绩,不再专门组织笔试,要求中职学校同时提供纸质版一份(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版给我院,供录取时计算参考。各专业详细考核方案见附件1。
(二)根据《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19号)、《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107号),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对应专业。
(三)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
专业 | 需获得的资格证书 |
会计 | 会计从业资格证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会计软件应用)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电工中级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office证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车工中级、工具钳工 |
汽车电子技术 | 汽车维修工中级、汽车修理工四级、汽车维修电工中级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维修工中级、汽车修理工四级、汽车维修电工中级 |
数控技术 | 数控铣工(中级) 数控车工(中级)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中级) |
物流管理 | 物流师中级 |
(四)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五)经转段考核被正式录取的学生,要继续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完成中职学段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高职院校试点专业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则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学校第三学年的学习,参加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招生考试。
五、工作进程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我院根据《广东省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会同中职学校制定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于2017年5月18日前通过普高录取管理系统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二)转段考核报名。我院根据审核通过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于2017年5月31日前依据学生自愿参加转段考核情况组织学生到我院报名(我院也可在对口中职学校设置现场报名点)。我院将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报名完成后由我院统一在普高录取系统输入和校对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
(三)转段考核。我院依据审核通过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于2017年6月10日在对口中职学校组织转段考核。转段考核总成绩经我院和相应中职学校联合公示无误后,由我院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普高录取系统。
(四)录取审核备案。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以中职学校为单位,按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考核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我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学生应在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学籍(此条款将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须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我院审核章)到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用以办理报到注册(可由我院收齐统一办理通知书换领工作),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