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课考试
学院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体育学类专业课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体育学类专业课考试。
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确定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分数线。
文理科计划通用。录取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文理科综合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均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