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扩大行政执法监督的覆盖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39号),经研究决定,向全旗社会各界聘请阿巴嘎旗旗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主要从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企业从业人员、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等社会人士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执法程序,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无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工作职责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持《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按照监督区域范围,向发证的政府法制机构反映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二)向发证的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聘任期限
阿巴嘎旗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聘期为三年,期满可按程序连续聘任;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31日。
2.报名方法:请各位报名人员自行到阿巴嘎旗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abg.gov.cn/)下载《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申请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申请表、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交送至阿巴嘎旗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阿巴嘎旗党政大楼5楼529室,联系人:苏成宝,联系电话:2022950。
旗政府法制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审定后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不集中办公;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阿巴嘎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阿巴嘎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