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律师所,市法援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经2017年7月10日2017年第20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聘用王晓英、陈樱、翁公羽等三位同志为法律援助中心辅助人员。
魏玉芳同志从市公证处调整至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解除与黄贤芳的聘用关系。
福清市司法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