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2017年度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通告》规定,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对象
按照通告关于:“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不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且经现场书面材料审核(参照进行面试岗位的资格审核办法进行)无异议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依成绩高低最多可进行二轮递补)。”之规定,本次招考共有530名考生进入体检,具体名单见附表1:《莆田市2017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二、体检组织实施
根据招考通告规定,本次招考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各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县区(管委会)单位的考生体检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进入体检名单已发往各主管部门,请相关考生注意及时关注相应主管部门网站信息和通知,并及时主动与所报考岗位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详见附表2)。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其他
1、个别医学类岗位资格复审后,同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仍然出现成绩并列且拟进入体检人数仍超过计划招聘名额的,对成绩并列者须加试一场专业知识面试(由市卫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由市卫计委另行通知),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后再由主管部门组织体检。
2、进入体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并承诺在体检前2天应提交给相应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县区为组织人事部门)的材料必须按时提交给主管部门,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工作原则上月底前完成,结果由各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并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考察、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莆田市人社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