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规定,现将已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各单位、个人对公示持有异议的,可在本通知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信形式向区教育局反映(公示电话:2611507)。教育局对反映者及其反映情况保密。
各单位、个人反映情况时,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严禁借公示之机故意捏造事实、有意陷害公示人员,否则,一经查实,按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处理。
香洲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