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基层反邪教工作的开展,健全完善全区反邪教工作基层基础组织网络,经台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街道反邪教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全区公开招聘街道反邪教协理员10名,每个街道配备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纪,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没有参加邪教;
2、作风务实,爱岗敬业,热心反邪教工作;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户籍或常住地在福州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
5、年满18周岁,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由中共台江区委政法委(区委防范办)统一安排,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将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平安台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业务素质、口头表达和其他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均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平安台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计划生育等情况,特别重点考察与拟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与能力。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考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四、公示及录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平安台江微信公众号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审批并确定工作岗位。
2、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如发现被聘用者存在提供虚假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律给予解聘,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聘用人员待遇
1、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台江区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人事关系由台江区委政法委(区委防范办)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台江区委政法委(区委防范办)、街道党工委指导。
2、受聘人员报酬与相关待遇:反邪教协理员为编外劳务派遣性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7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正式录用后每月工资2650元(含“五险一金”),全年各项奖金由所在街道给予发放。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 — 8月4日(上午9:00 — 12:00,下午3:00 — 5:30)
(二)报名地点:台江区委大楼九层区委政法委0908室,咨询电话: 0591-83281101
(三)报名提交材料:(因场地有限,请考生自行准备好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1、《台江区公开招聘街道反邪教协理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可以直接打印在报名表中);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打印件(含二维码);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后书写个人名字);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凭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到台江区委大楼九层区委政法委0908室领取)。
十、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解释权归台江区委政法委(区委防范办)。
中共台江区委政法委
中共台江区委防范办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