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17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综合素质全面。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者,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他要求 |
音乐学院教师 | 1 | 音乐学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本、硕均为电脑音乐制作方向 |
三、信息发布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本招聘方案在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闽江学院网(http://www.mju.edu.cn)等网站公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起至8月28日止。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4.材料提交:请于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闽江学院人事处邮箱mjxyrsc@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提交具体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
(2)《2017年闽江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扫描件;
(3)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4)历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属2017年应届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生成绩表扫描件,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扫描件。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二)资格审查
1.学校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预计将于报名结束一周左右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页招聘信息专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敬请留意。
2.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报到时须提交所有应聘材料原件进行资格确认,未能如实提供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一)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均参加面试。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按实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予以开考。
(二)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核综合能力、专业技能、教学能力等岗位相关的内容。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时进行心理测试,不计入综合总分。
(四)时间安排
1.考试的时间与地点将于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时公布。
2.考试成绩公布时间: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人事处网页招聘信息专栏上公布。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于7天内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将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将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情况报学校研究审定,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如有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咨询与监督
(一)联系人:闽江学院人事处彭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61116
(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监察审计处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61523(闽江学院监察审计处)。
闽江学院人事处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