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邹玉燕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17年8月9日至8月17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8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我校行政办公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录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桂中大道西588号来宾高级中学教学综合楼五楼行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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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高级中学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