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排水管理处为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3年1月,行使着全市排水行业行政管理、业务指导等职能,承担着常州市区生活污水(含部分工业废水)的处理、雨污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及污水处理费征收的职能。现为中国供排水协会理事单位、江苏省供排水协会副会长单位和江苏省排水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因单位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高层次人才。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相关条件 |
污水处理 | 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及技术研发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市政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工程管理 | 从事市政工程管理,设计等工作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市政工程、结构工程、土木工程 |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机械设备管理 | 排水机械设备维护及管理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流体机械及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工程审计 | 工程(预)结算审计、跟踪审计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审计类 |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三、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为预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至邮箱:czpsglc@126.com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由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应聘人员经公开招聘程序录用后,入事业编制,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五、招聘咨询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综合办公室:0519-8557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