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个人申报将于8月31日24:00时截止。现将材料提交以及单位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请通知本单位参评教职工务必于2017年8月31日24:00时系统关闭前完成提交操作,逾期将无法提交。填报的成果、项目等业绩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请通知成功申报的教职工向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的《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呈报表》(以下简称《呈报表》;A4双面打印,一式2份)和《中国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A3双面打印,一式2份)。
2.《呈报表》的教学、科研等业绩中,所有数据来源为“本人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
(1)论文首页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等(SCI、EI须附检索页);
(2)著作、教材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等;
(3)奖励、专利的证书复印件等;
(4)教研、科研项目的立项书复印件等;
(5)承担教学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出版编辑、卫生技术、会计(审计)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各单位须妥善保存个人证明材料,以备单位公示和学校查阅。
二、单位审核及公示
各单位组织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1.审核专家推荐
请各单位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系统开放的通知》要求,推荐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经验的教师担任审核专家,代表本单位具体负责材料审核和资格审查工作,于8月22日前将《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审核专家推荐表》(附件1)提交人事处。
学校将于8月24日上午9:00在图书馆第一会议室召开材料审核培训交流会,请各单位通知审核专家和岗聘系统管理员按时参会。
2.审核要求
各单位审核专家根据参评教职工的申报材料及本人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于9月5日前对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附件2)进行审核,并帮助其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
审核专家应将在审核期间发现的问题记录在《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审核意见反馈表》(附件3)中,直接或通过学院及时将意见反馈给相关教职工进行修改完善;待本人修改后,专家进行复核;请专家将最终的审核结果全面、准确地记录在《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审核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审核汇总表》)中。
3.单位公示
专家审核结束后,各单位将参评教职工的申报材料以张贴、陈列、网上公布等方式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4.单位审议
各单位召开会议(教学科研单位须召开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委员会)审议《审核汇总表》中的专家审核结果,请各单位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申报条件严格把关;会议同时研究在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公示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问题;请将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决议、特殊说明等形成书面审议报告。
三、单位报送材料
1.请各单位于9月12日前向人事处报送以下材料:
(1)单位审议报告的纸质版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版;
(2)单位审议通过的《审核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3)《呈报表》、《一览表》纸质版原件各一式2份。其中,《呈报表》中“个人承诺”栏须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名;《呈报表》“单位审查意见”栏须明确填写“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一览表》表头须加盖单位公章,表尾须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名;
(4)参评教职工根据通知要求提交到单位的证明材料。
2.各单位岗聘系统管理员须于2017年9月12日前在系统中准确录入每位参评教职工的单位审核意见并提交(管理员登陆系统—点击“角色切换”,选择“院系所”—点击“岗位评聘”—点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选择某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选择某参评教职工—点击“单位审核”进行审核操作)。
四、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5。
附件1: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审核专家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