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领取汕头市聋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准考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
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须另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汕头市聋哑学校(汕头市金平区陵海路一巷1号)。
联系电话:88560341。
二、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下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考生须知
考生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考点安静,接受监考人员监督和检查。考试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2、考生进入试室,严禁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笔记本、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无线耳机、智能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等。
3、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试室,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查对。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卷。
4、开考时间超过30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试室考试。
5、考生对试卷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对试卷分发错误、漏印、字迹模糊不清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可举手询问。
6、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机读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7、考生答题前,必须在答题卡(纸)指定的位置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纸),以及不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它标记的答题卡(纸)一律无效。
8、考试终止铃声响,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在课桌上,待监考员收取试卷、答题纸(卡)并清点无误后,考生才能按指定出口依次离开考点。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必须立刻离开考点,不能在考点附近逗留、谈论。考生不准带走任何考试资料(包括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否则按违规处理,记录在案。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点纪律,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换卷、冒名顶替及其它作弊行为。
10、考生要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和考点卫生规定,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
11、本次考试另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执行。
汕头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