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2017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1人公告》(高人社〔2017〕87号)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现对今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拟聘用人员冯美玲等133人(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8月21日起至8月29日止,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668—6662847)或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6633839)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反映公示人选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完毕后,拟聘用人员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9:00集中高州市教育局九楼会议室参加会议,进行选校及发放《介绍信》,拟聘用人员需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