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实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松溪林业改革发展步伐,结合我县林业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林业局事业单位公开竞聘上岗工作人员5名。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三章第十条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竞聘上岗工作原则
竞聘上岗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到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竹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大队、乡镇林业站工作。
二、竞聘上岗名额
竞聘上岗名额:5名,其中林业技术推广中心1名、林业行政执法大队3名、乡镇林业站1名。若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竞聘上岗名额,则按报名人数确定竞聘上岗名额。
三、竞聘上岗对象
竞聘上岗的对象为松溪县林业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
四、 竞聘上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操;
2、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1967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女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热心于林业事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5、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五、竞聘上岗程序
竞聘上岗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林业局公示栏发布公告,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9月1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共2天。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9月5日17:30。
2.报名地点:松溪县林业局党政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3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松溪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公开竞聘上岗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4.资格审查
由县林业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上岗工作过程,如报考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竞聘上岗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竞聘上岗。
5、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7日到县林业局党政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奖励加分
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3分,省部级表彰奖励2分,市厅级表彰奖励1分,县处级表彰奖励0.5分。奖励不重复计分,取最高档表彰计奖励分(近五年表彰)。正股级职务加1分,副股级职务加0.5分。
(四)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林业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笔试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17年9月9日,下午 15:00-16:30,考场设在县林业局六楼会议室。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2.考核:按笔试成绩加奖励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与竞聘上岗计划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分数相同,则以从事林业工作年限长者优先;若工作年限相同,则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县人社局或林业局公示栏内公示7天。
4.审批及调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竞聘上岗的,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要求
竞聘上岗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咨询电话
本方案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县林业局办公室电话:0599-2327177。
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松溪县委机构编制
委员会办公室
松溪县林业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