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一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记录;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基本公文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组装、计算机办公软件等基本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30周岁以下,男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聘用方式
劳务派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报名地点:市政府市财政局402。
联系电话:18980337797 冯一玻。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及能证明本人经历、业绩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我局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试用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违纪违规行为或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待遇
工资、社会保险参照广安市劳动用工有关政策执行,具体待遇面议。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安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广安市财政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