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温州市市属幼儿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相关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7年8月31日起到2017年9月8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89090333; 通信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邮政编码:325027。
2017年8月31日
附件:2017年温州市市属幼儿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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