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亲和力;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岗位在特殊情况下的调配和安排。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招 聘 职 位 | 招聘 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
最高年龄 | 性别 | 户籍 | 学历类别 | 最低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 | ||
临床医师 | 2 | 4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中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口腔医师 | 1 | 45周岁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中专及以上 | 口腔医学类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社区 护理 | 2 | 35周岁 | 女 | 泉州 | 全日制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或助产专业 |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石狮市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如无法到现场报名,可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3240457@qq.com);
3.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石狮市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等。
(二)考试形式: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进行。命题形式均为主观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三)体检:按1∶1的比例,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考生在校或在原单位各方面的表现及遵纪守法、计生、综治等情况。
(五)聘用: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面试内容
(一)医学基础及相关专业知识;
(二)医学伦理学;
(三)沟通能力。
五、联系方式
地址:石狮市灵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邱仔雪
联系电话:0595-8856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