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三明市2017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意见》(明人社〔2017〕7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17〕150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7年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年龄详见《2017年三明市第一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报名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第一医院网站(www.smdyyy.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请发送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职称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至smdyyyss2017@163.com。
(2)现场报名:携带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职称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至三明市第一医院人事科3(梅列区列东街29号行政办公楼二楼)。
3. 联系人:黄岩、叶寅,联系电话:0598—8803915、8803909。
4.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29号,邮编365000。
(三)资格初审
由市第一医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与具体方案另行通知。面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由市第一医院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由市第一医院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上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明市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明市第一医院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