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复审,现将我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及分组
经复核,确定本次面试人员共211人。具体面试人员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建宁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职位取消录用。
二、面试的内容与方式
面试内容为《公共面试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基本素质为主。
三、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10月21日至22日(星期六、星期天),每天设三个考室,三个考室同时进行,地点在建宁县第三中学(智华中学)、(建宁县水南荷花西路9号,体育馆旁)。上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上午7:20前进入面试考点报到集中;下午面试的考生,务必于下午13:20前进入面试考点报到集中。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上午8:00,下午14:00为开始面试时间。
四、面试管理
1、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即实行全封闭管理:
①确认身份,查验有关证件;
②考生的通信工具(含具有无线电接收信号的电子产品) 、违禁资料全部寄存;
③考生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考生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不准串号面试,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面试结束后,即离开考区,禁止与未面试的考生接触。
五、面试程序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免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其中,前5分钟是熟悉面试题的时间。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进入考场后,直接在考生席就坐,同时报告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但不准作自我介绍,面试过程中,不得向面试评委透露自己的姓名和身份,以及可能影响评委公正履行职责的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已经面试的,其面试成绩无效。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
3、考生进入面试考室后,可以用放在桌上的笔和稿纸列回答提纲,但不能在试卷上涂写或做任何记号,面试结束后草稿纸不能带离考场。
4、面试回答问题时,可以按顺序作答,也可以不按顺序作答。按顺序与不按顺序作答,均不影响面试得分。在答题时间内,认为需要补充的可以补充;认为需要重新作答,可以重新作答。面试终了时间一到,必须立即停止作答。
5、考生作答完毕,面试评委进行评分,成绩当场公布,考生退场。
六、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和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将在建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www.smrsks.com/jn)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或向县公务员局录用考核调配股咨询。
七、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免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入闱面试,迟到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候考室,不得入闱,不得参加面试,并视同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考生面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2、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违禁资料带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室;进入面试候考室前,应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电源,按要求装入专用纸袋,交物品存放处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使用通讯工具。工作人员核实考生身份后,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后,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复核工作,听从面试引导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4、评委与未面试的考生完全隔离,考生面试结束后,即离开考区,禁止已面试的考生与未面试的考生接触。
5、面试期间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面试纪律。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面试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成绩:
(一)面试前,考生或考生委托他人向面试评委发放考生自己的照片或传递本人信息的。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入闱的。
(三)考生在候考室待考或在面试结束前,违规使用通讯工具的。
(四)面试过程中,向面试评委透露自己的姓名和身份以及传递可能影响评委公正履行职责信息的。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8-3967765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