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为全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共招聘100名,其中:临床医学40人(含中医临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康复医学)、医学影像5人、医学检验5人、耳鼻喉医学(含口腔医学)10人、眼科医学10人、护理学30人。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市,招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庆阳籍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或受到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含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3.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4.体检不合格的。
四、招聘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现场审查资格,统一组织考试和聘用。
1.发布公告。在“中国·宁县”网站、宁县电视台和豳风宁州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自荐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取得的相关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同时提交《宁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1份证件复印件、4张2吋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2日—11月18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8:00
报名地点: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11室
3.资格审查。由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对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人员予以报名登记,县招聘领导小组复审后张榜公示。
4.考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阅卷,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对于有执业资格的各类报名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面试人员依据笔试和加分结果,分专业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的1:1.2确定;依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70%+面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分专业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医学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试时间120分钟。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医学相关知识、社会常识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6.公示。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由招聘领导小组在“中国·宁县”网站、宁县电视台和豳风宁州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无异议者,依据综合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者,一并聘用。
五、管理及待遇
1.实行聘任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全部安排乡镇卫生院工作,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合同期内如果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或《聘任合同》等情形之一者,由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协商决定是否续聘。
2.薪酬待遇。聘期内薪酬待遇以县政府的规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违反政策和有关要求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及考生的责任,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3、招聘未尽事宜由宁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宁县卫计局 0934-6622409
宁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