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恩施市卫计局在本市卫计系统公开选调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爱卫办)工作人员(事业编制)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
恩施市爱卫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及范围
恩施市乡(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道德品质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至少有一年优秀或受到过乡(镇、办)党委、局党组及以上一次表扬。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4.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恩施市卫计局人事科。
详细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236号407办公室。
3.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恩施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由市卫计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调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二)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能力测试与考察的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卫计局组织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选调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比例,由市卫计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进行公开选调。笔试时间见准考证,准考证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市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德能勤绩廉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是否递补由市卫计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选调人员能力测试和考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局统一指定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选调人员自理。
(五)办理调动
经体检合格的选调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市卫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8-8262137 联系人:黄敏 刘玉芳
附件: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14日